一、服务主体
本网站由陕西砚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运营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16MAKH17KF3Y,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韦曲北街17号4楼401-50室【集群】。网站展示的教育咨询、机构运营、教育信息化与设计服务均由本公司直接提供并负责售后。
二、服务范围
本公司提供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、企业管理咨询、教育信息化系统实施、品牌与平面设计等服务。需要办学许可、职业中介许可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或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业务,本公司在取得相应许可前不开展。
三、下单与合同成立
用户在服务详情页填写信息并完成支付,订单生成即视为服务合同成立。订单页面的服务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价格、交付周期与售后条款构成合同内容。机构客户需要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的,以书面合同为准。
四、价格与支付
页面价格以人民币计价,含税。本公司支持支付宝手机网站支付;机构客户可申请对公转账,需先签订合同。本公司不会要求用户向个人账户转账,也不会索要支付密码、短信验证码或银行卡信息。
五、服务交付
各项服务的启动时间、交付周期、交付物与验收方式以详情页和《交付与售后》页面为准。用户应按约定提供必要资料与配合人员;因用户原因导致排期延误的,交付周期相应顺延。
六、知识产权
本公司交付的咨询报告、方案文档与设计源文件,在用户付清全款后按订单约定授予使用权。设计类项目交付后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,本公司保留匿名案例展示权;双方另有保密约定的,以约定为准。
七、责任限制
本公司对因不可抗力、用户提供资料不实、第三方平台故障或用户自行变更方案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。本公司不承诺分数提升、招生结果或经营收益,不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决策后果负责。
八、争议解决
因本服务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先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本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本条款不排除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。
九、条款更新
本公司可根据业务与法规变化更新本条款,更新后在网站公布。已成立订单适用下单时的条款;用户继续使用网站服务,视为接受更新后的条款。
如对本页面内容有疑问,请联系 18513550676 或 3293507591@qq.com。